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关于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的公示
2024-05-10 15:20 来源:龙文区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民规〔2023〕10号),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进行救助,现有对象两名:朝阳街道翁建社区刘连春、蓝田街道圳头社区王阿柳。刘连春扣除行政给付每月救助2766元,王阿柳扣除行政给付每月救助3101元,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6日,监督电话:0596-2103915。


龙文区民政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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