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解读《漳州市龙文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024-04-23 11:30 来源: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自然灾害防治系列重要论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漳州市龙文区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基本概况、防灾责任落实、预警预报、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报告制度五个部分。

(一)基本概况

1.年度气候预测

预测我区冬季气温起伏较大,有阶段性强降温过程。冬季总降水量偏多。4月上旬可能出现倒春寒天气。春季强对流天气偏重,需防范雷暴大风冰雹天气的不利影响。雨季降水偏多,可能出现较明显的洪涝灾害。预计影响台风强度偏强,台风灾害将偏重。

2.2024年度形势

随着经济建设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加剧,低丘陵、台地孤丘斜坡或坡脚等边坡地带,其房前屋后普遍存在高陡边坡,在台风暴雨期间触发下仍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和存在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3.灾点分布

现有调查存在的1处高陡边坡隐患点威胁范围和全区1:10000“天上看”筛查出的高陡边坡疑似隐患点。

4.重点防范期

4月1日~10月15日,其中7月~9月是台风暴雨影响地区的重点防范期。

(二)、防灾责任落实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将地灾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落实到位。

(三)、预警预报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主要根据区气象局发布的暴雨预报,结合区防汛办的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级别。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组织机构

郭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落实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区应急、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住建、气象、文体旅、民政、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值班制度

汛期期间,自然资源局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并及时把人员名单、值班电话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带班领导和人员必须保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信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接听电话,接收电传,并做好记录。接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进行速报。

3.编制方案

①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编制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识,建立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②编制《漳州市龙文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区自然资源局审查并征求各部门意见,报龙文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及时更新地质灾害数据库及信息系统。

4.灾害隐患点巡查

郭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村(居)委会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应当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发现险情和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书面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报告制度

1.速报范围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避免人员伤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时限

自然资源部门要在事发或获取信息后,30分钟内按报送流程先口头报告,60分钟内书面报送详细信息,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速报内容

报送突发地质灾害信息要按固定文字格式,具体内容应包括报送时间、信息来源、事发时间、事发地点、灾害类别、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建议等。

4.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报告内容要求

地质灾害发生后,技术支撑单位应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下进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提交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报告。

三、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文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许晓燕

联系方式:0596-218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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