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
2024-03-29 16:13 来源:漳州市龙文区生态环境局

一、职责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负责有关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工作。

(六)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八)负责全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十)开展环境科技工作。

(十一)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室)

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环保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应诉等工作;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

负责全局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审计工作;负责人员工资调整、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务工作,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落实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票据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好现金;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专用资金的记账、算账、对账、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二)污染防治股(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股)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要求,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污染减排规划、计划,承担减排监督核查工作;负责环境统计、环境科技和污染源普查工作;指导清洁生产、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区环境状况公报等环境信息。

监督管理全区大气、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危险废物转移、排污许可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利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加工利用国家限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电器定点企业认定、限制进口类废物进口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和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协调解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监督实施水污染防治的政策与法规;组织实施全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管理有关环境保护项目、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承担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

(三)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开展本局审批(审核)工作: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审核);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方,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产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

(四)生态与农村环保股

组织实施自然生态保护规章和政策;组织生态示范区建设;提出新建的区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方面的审批建议;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协调和监督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生态示范建设;指导生态区、镇、村创建申报工作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环境友好型社区、学校建设;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以及综合性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三、领导分工

(一)王鹏飞,男,汉族,1969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现任局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龙文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二)王立平,男,汉族,1971年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环境污染监察监督管理、环境安全、环境行政处罚、环境信访、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环境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应急预案备案、午夜间建筑施工等审核审批。完成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监督管理股(审批股)

(三)朱金梅,男,汉族,1971年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局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落实全区减排目标责任制和区长目标责任制,流域整治与管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环境统计、清洁生产、排污权核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污染防治股(大气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四)朱柯龙,男,汉族,1972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二级主任科员,分党组成员,分管机关日常事务,人事、财务、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综治平安创建、统战、党管武装、意识形态、环境宣教、环境信息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计划生育、法制、驻村、扶贫以及工、青、妇等工作。分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农村环境生态保护工作。完成局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分管股室(单位):办公室(财务室)、生态办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福建省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横六路

电话:0596-6169809

传真:0596-61698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