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3-28 15:58 来源:龙文区城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贯彻落实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贯彻执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承担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城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

(六)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管辖行业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征收、申报工作。研究提出管辖行业的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七)负责本级智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八)负责推进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工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九)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十)行使中心城区内(村庄规划区除外)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三)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流动无证照个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十四)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内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人力二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行使物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区城市管理局应强化城市管理宏观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应急处置等职责,加强、优化、转变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 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一是构建智慧城管。主动对接市级智慧城管平台,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管理。加快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二是发挥市场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城市管辖行业设施等的市场化运行,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三是强化协调机制。增强城市管理工作联动,综合解决城市管理复杂性问题,提高便民为民服务水平。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城市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行使对市区流动无证照个体商贩(含食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超出划定区域、规定时段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销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无证无照流动摊贩的占道经营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对政府设定区域的固定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 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机关行政工作和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印章管理、年鉴、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内部安全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及其它综合性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日常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钩帮扶、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新闻舆论和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宣传报道及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的申报、调拨、监督和固定资产账务核算。负责有关统计工作和下属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审查和报批。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和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

(二)协调督查股。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来电信访来访、12345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智慧城管(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案件的督查督办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拟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全局应急工作。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进行协调督办。负责制定局城市管理监督评价办法,汇总整理城市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督评价结果,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队容风纪、日常行为规范的督查。

(三)法制股。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证件的报批。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环节审核和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审核考评。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参与行政诉讼。负责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负责普法教育、法治建设工作。

(四)城市管理审批股。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调度指挥城市管理问题的整改工作。负责市容市貌、市容秩序等有关规划执行和计划拟制。负责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设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及其他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安全生产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城市管理科级创新、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工作。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规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与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科室、部门与人员。按照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及时调整事项内容。负责管辖行业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征收、申报工作的对接。收集汇总管辖行业的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三、领导分工

(一)林军辉,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工作。

(二)叶新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机要保密、人事干部、队伍建设、财务工作、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人民武装、机关效能建设、信息宣传、计生、群团、挂钩扶贫、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统战、经济发展、物业党建联建、法治建设、普法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法制股,负责工会工作,挂钩蓝田中队。

(三)陈长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容管理、行政审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环境卫生、创城创卫、生态环保、垃圾分类等工作。

分管城市管理审批股(含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环卫中心,挂钩碧湖中队。

(四)黄志明,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和中心城区内(村庄规划区除外)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分管城市物业服务中心,挂钩直属中队。

(五)黄文震,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协调督查、全局应急(含防汛防洪抗旱)及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来信来访、12345投诉件等办理;智慧城管(数字化城管)系统派遣案件的督查督办及日常运行管理;城市管理工作监督考评、“双随机、一公开”、队伍队容队纪、行为规范监督等管理,燃气管理等工作。

分管协调督查股,燃气中心,挂钩景山中队。

(六)黄俊勇,局四级调研员:协助处理局工会工作。

(七)江建忠,局三级主任科员:分管文明养犬工作。

协助分管城市管理审批股,挂钩步文中队。

(八)林小路,执法大队大队长、三级主任科员:主持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具体负责领导和组织大队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执法大队执法案件的审查、审批工作。

挂钩朝阳中队、郭坑中队。

(九)黄燕燕,环卫中心主任:主持区环境卫生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开展区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机关大院景和楼

电话:0596-210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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