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义诊组织单位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义诊组织单位原则上应组织本地区的医务人员在本地区范围内举行义诊,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日到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需跨县(区)、市(地、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义诊时,组织单位应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分别向其所在地和义诊所在地相应的县(区)、市(地、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参加义诊的机构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批准设置的预防、保健机构。
5.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带本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
1.义诊活动备案表
2.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文件。
3.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同意其参加义诊的文件
4.授权委托书
5.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城管部门的同意书
1.申请与受理
步骤:受理
审查标准:通过网上预审、书面核验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审查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2.审查
步骤:审查
审查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要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研究、核准
办理结果:提出审查意见提交决定环节
3.决定
步骤:决定
审查标准:作出许可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
1.义诊活动备案(网上办)
2.义诊活动备案(现场办)
3.义诊活动备案(业务经办)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办理地点: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含龙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317-E318号龙文区卫生健康局窗口
交通指引:1.公交车: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和K6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东 ( 龙江中路) 站下车; 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和K6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北 (水仙大街) 站下车;19路和V3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南 (建元东路) 站下车;2.自驾:导航搜索“市政务服务中心(北)
咨询电话:0596-2109337(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健康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