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建设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库的通知》和《漳州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库的通知》(漳商务函〔2024〕7号)要求,为加快补齐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物流配递设施,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现开展建设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库的工作。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实施期间建设或改造的项目应符合文件规定的支持方向:
(一)县域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乡镇商贸中心等民生项目可由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必须有文件明确规定的运营管理单位)。
(二)县域物流网络。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我区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
(三)县域流通网络。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内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等设施设备。
(四)县域产业发展。商贸、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获得授权的企业可建设或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我区最多支持1个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二、申报程序
项目库面向社会征集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按县(区)、市、省逐级审核确定。流程如下:
(一)区级项目申报。我区根据支持方向和内容,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规模较大的项目启动前应开展必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由龙文区商务局从省级县域商业专家库中抽取不少于3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通过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方式,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县级推荐项目清单,并做好信息公开。
(二)市级项目审核。市级商务部门对各县(区)推荐的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核实,二者缺一不可(鼓励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市级推荐项目清单,并行文报送至省商务厅。
(三)省级审核备案。省商务厅对各市推荐的项目进行材料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最终转入省级正式库,各市、县(区)对应将省级正式库中所属项目纳入到各自年度项目库。
三、项目退库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存在严重违规或违法经营行为。
2.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经举报和核查核实在入库项目申报、项目资金支持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材料失实。
4.经核查核实,项目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或在此前已被确定为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5.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重大调整但未及时按要求报告调整事项,或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建设内容出现偏差未按要求整改。
6.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7.其它原因终止,不能继续实施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
如需申报项目,请于2024年3月8日前联系龙文区商务局。
联系人:小郭,联系方式:0596-2105937。
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