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漳龙政规〔2023〕7号
郭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涉及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经区政府2023年第2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漳龙政办规〔2022〕1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被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
废止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 |
1 | 漳龙政办规〔2022〕1号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2 | 漳龙政办〔2018〕56号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文区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3 | 漳龙政〔2017〕171号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龙文区政府采购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4 | 漳龙政〔2013〕105号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