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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的通知

漳龙政办〔2023〕47号

郭坑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1〕40号)和《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闽乡振综〔2022〕36号)和有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决定对2021年以来全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和确权登记,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权属予以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确权要求

对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投入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依法依规纳入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范畴,做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底数清、权属明,类型界定科学合理,运营管理规范高效,管护主体职责明确,确保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完整、安全,切实防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闲置、流失等现象,维护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合法权益。

二、资产确权范围

2021年以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

三、资产确权结果

按照“资产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全区共计清查核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11个,资金268.27734万元。现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权属予以明确,其中公益性资产11个,确权金额268.27734万元。以上11个项目均在项目建设当年度竣工之时,同步移交给项目所在地业主。

为明晰我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产权,进一步强化责任,规范加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的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村(居)要严格按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后续管护工作,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若今后出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新增或相关内容有调整,经区级公示无误后,视为确权移交,不另行文。

附件:漳州市龙文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表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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