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漳龙政规〔2023〕5号

郭坑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经区政府2023年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自2023年8月31日起对附件1所列《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等68件区政府及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附件2所列《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的通告》等16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附件:1.废止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2.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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