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  政务词典 >  诊所执业备案(龙文区)830607212045740002
  • 概况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网上受理
  • 窗口办理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设住院病床(产床)。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受理条件

(一)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三)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申请材料

    1. 《诊所备案信息表》

    2.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诊所设计平面图

    4.拟任诊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拟任诊所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6.卫生技术人员身份证

    7.卫生技术人员名录

    8.诊所规章制度

    9.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10.诊所设备、药房(柜)的药品种类及数量清单

    11.与其它医疗机构签订的服务委托协议

    12.授权委托书

      网上受理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1

        窗口办理

        1

        办理地点: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含龙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317-E318号龙文区卫生健康局窗口

        交通指引:1.公交车: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和K6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东 ( 龙江中路) 站下车; 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和K6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北 (水仙大街) 站下车;19路和V3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南 (建元东路) 站下车;2.自驾:导航搜索“市政务服务中心(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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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文区卫生健康局 0596-2109337(夏)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冬)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含龙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317-E318号龙文区卫生健康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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