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文物认定的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
2.不可移动文物名称、清单和照片
3.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
1.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2.办理地点: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含龙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322号综合窗口
3.交通指引:①公交车: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和K6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东(龙江中路)站下车;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和K6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北(水仙大街)站下车;19路和V3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建元东路)站下车;②自驾:导航搜索“市政务服务中心(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