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  政务词典 >  不可移动文物认定(龙文区)830607125585250000
  • 概况
  • 申报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间和地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书面要求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作出决定予以答复。
申报条件

申请文物认定的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

    2.不可移动文物名称、清单和照片

    3.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申请表

      办理流程

      1
      2

        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

        2.办理地点: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含龙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322号综合窗口

        3.交通指引:①公交车:11路、29路、A3路、B3路、K1路和K6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东(龙江中路)站下车;11路、19路、30路、31路、32路、903路、B8路、K1路和K6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北(水仙大街)站下车;19路和V3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建元东路)站下车;②自驾:导航搜索“市政务服务中心(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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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龙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0596-2128687(夏)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冬)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全年统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景山机关大院4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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