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龙文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现役军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我省港澳台居住证并符合参保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自愿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保。
十四五期间(2021年-2025年),允许城居保制度实施时(2012年1月)未满60周岁、现已超过60周岁、但尚未参保的龙文户籍人员,补办参保登记手续,补缴保费(不享受政府补贴),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我区鼓励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参保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找专职社保协管员,通过纸质填报申请或村级便民信息化服务平台申请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端“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等互联网经办渠道自助登记。
第一步 关注服务
申请对象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
第二步 身份认证
需要用户提供本人的的有效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根据平台识别系统进行人脸识别认证,今后无需再认证。使用支付宝认证后可直接在微信平台使用“福建居民养老保险”服务。
第三步 开始使用小程序申请
点击进入参保登记业务入口→核对关键信息→填写参保信息→拍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本材料→选择缴费档次、填写银行卡信息→选择特殊身份信息→预览相关材料信息→提交申请。
附件:“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操作指南
龙文区所有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阶段的参保人员,一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确认,资格确认周期最长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未确认的,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进行核查。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在每个认证周期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掌上12333”APP;“闽政通”APP;“中国领事”APP、电子社保卡等服务平台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也可通过所在地村(居)委会找社保协管员协助认证,行动不便的老人还可预约村(社区)社保协管员上门协助认证,确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发现冒领、多领、重复领取养老金的,将立即暂停待遇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欺诈骗保资金数额较大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如发现死亡后家属冒领、入狱服刑期间领取养老金、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等情况,可向区城乡居民保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96-610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