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  政务词典 >  结婚登记(龙文区)830601618648550000
  • 概况
  • 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 申请所需材料
  • 结婚登记流程
  • 时限与收费标准
  • 非龙文户籍是否可办理
  • 结婚证丢失补办
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部门更正。

7.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应为未婚、离婚、丧偶才可登记结婚),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离婚证或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8.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材料。

    申请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供核验)

    2、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供核验)

    3、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2寸3张

    4、现役军人还应提交本人军人证件

    5、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7、男女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内地居民,还需提供龙文区有效居住证

      结婚登记流程
      1

        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免费

          非龙文户籍是否可办理

          男女任意一方是本省居民均可在龙文区办理,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内地居民的提供龙文区有效居住证,也可在龙文区办理。

            结婚证丢失补办

            男女双方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两寸双人近期合影彩照及婚姻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可到原发证机关或是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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