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开展排查走访。每年至少应开展两次全覆盖入户调查,发现转租、转借等各类违规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及时查处。
二是完善年度复核制度。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定期对承租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核,并根据资格复核情况,对公租房保障对象是否继续实施保障、保障方式、保障水平等予以调整。
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官方网站、微媒体上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收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
四是加强公租房退出管理。通过走访排查、年度复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对象,及时通过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承租对象,明确告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原因,明确告知合理搬迁过渡期限。对于拒不履行退租约定的承租对象,可按照合同约定采取相关措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