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要求,区商务局参考借鉴厦门等地已出台的扶持政策,牵头起草《龙文区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进一步发挥大型商贸企业规模优势,推进我区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1. 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对近三个年度平均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限上批零企业,且同比增长8%以上的,增量部分按每1亿元给予6万元奖励,封顶 400 万元。
2.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上年度销售额100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的限上批零企业,按上年度销售额的万分之一给予存量奖励,封顶 400 万元。
3. 给予管理团队贡献奖励。对近三个年度平均销售额100亿元以上的限上批零企业,给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奖励100万元/年。
三、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2年1月1日至本措施发布之日期间参照本文件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本措施奖补对象为在龙文区内注册的企业,且在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相关单位,其中管理团队贡献奖励资金奖励对象无违法违纪行为。
2. 本措施管理团队贡献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由企业专项奖励经营管理团队,奖励人员由企业在中层及以上的员工中确定,并按其个人薪酬比例由企业分配至个人账户。
3. 本措施与市级、区级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奖励。奖补对象所申请的奖补资金不超过其当年度的区级经济贡献的80%。
4. 本措施中所述销售额为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申报数据(由企业提供数据截图并盖章)。
5. 本措施列入免申即享政策,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五、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漳州市龙文区商务局吴凡 0596-212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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