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2-08-16 18:07 来源: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巩固开展“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以来的成果,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着力点,把2022年作为点题整治工作提升年,进一步规范我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关工作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进一步检查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商等,下同,以下称外卖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套证、假证、超范围经营和无实体店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协同治理、行业自律等社会共治措施,有效改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脏乱差问题,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外卖平台监管。整治外卖平台对入驻店家依法监管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一步完善外卖平台设立分支机构、代理商(含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备案制度,督促外卖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商)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

(2)是否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信息。

(3)是否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并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

(4)是否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5)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

(6)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后,是否及时制止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7)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后,是否立即停止对其提供平台服务。

(8)是否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处理。

(市场股牵头实施并汇总上报有关监管数据信息,食品经营股配合)

全面整治线下脏乱餐饮实体店。强化餐饮服务“网络经营”许可备注管理,以学校、居民小区、写字楼周边、餐饮集中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店、无店铺招牌餐饮店、专营外卖的“无堂食”店等为排查重点,治理经营场所“脏乱差”现象,包括主体资质不合规、信息公示不真实、功能区划分不科学、防蚊、防蝇、防鼠设施不到位、加工流程不规范,生熟交叉污染、设施设备不正常,整体环境卫生杂乱等。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2)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有关要求,加强原料采购、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环境卫生、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管理,避免经营场所产生脏乱差现象。

(3)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并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是否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4)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是否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

(5)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外卖食品包装是否符合《餐饮外卖密封规范》要求,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6)对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是否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7)是否在网上公示涉网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

(食品经营股牵头实施并汇总上报有关监管数据信息,市场股配合)

(三)拓宽案源线索渠道,严厉查办违法案件。对外卖平台线上问题店家要组织开展线下核查,线下核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巡查、监督抽检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移送市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要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和12315平台大数据动态分析,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相关投诉及违法举报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应当及时进行核查,被投诉举报人涉嫌违法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强化系统上下协调联动,着力强化区域协查协办,重点查办不具备餐饮实体门店及无证、套证、超制售项目范围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施线下线上同检查同处理,查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同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同步立案查处。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做好宣传解读,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

(法规股牵头,市场股、食品经营股依职责配合)

三、时间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自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5日前)。各相关股室要抽调执法力量充分参与到本次专项整治中来,确保组织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二)自查摸排阶段(5月6日至6月10日)。各相关股室要积极采取行政指导、法规宣贯或约谈座谈等方式,及时向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通报工作要求,限定其在规定时间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自查清理,更新完善线上公示信息,及时下线无证、套证、假证、经营场所脏乱差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定期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清单、类别、销量、评价、投诉、违法违规名单和自查报告;并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数据信息和线下实际相结合,对辖区内月销售量高的网红店、差评投诉较多的重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集中整治夯实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9月30日)。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要集中开展覆盖线上线下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一批脏乱差店家,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打击一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一是线上线下同步清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完善智慧监管平台,重点针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线上定向监测,抓取违法违规线索,交由线下精准治理。二是持续推进“餐饮安全你我同查”。聚焦“网红店”等重点餐饮服务提供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会监督员、媒体、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线下实地检查,充分运用现场检查+快速检测、视频+图文直播等方式,扩大专项整治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无证、套证、假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小餐饮登记证等非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信息未及时在网上公示更新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上公示地址与许可证经营场所不一致(或存在委托加工制作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四类对象,着力消除线上无证和经营场所脏乱差的源头,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扩大震慑效应。

(四)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要认真梳理、汇总、统计、分析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有关数据,深挖网络餐饮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将问题整治效果与去年同期对比,用数字说话,凸显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提炼好措施、做法与经验,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用实例印证,提升点题整治项目评估实效。同时,要注重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直接影响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感受。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是推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举措。要认识再提高、全员再动员、责任再落实、措施再强化,立足职能,扎实推进。区局成立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附件1),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调研和检查督导

(二)强化线上线下联动。要强化属地监管和线上线下各业务条线的高度配合,健全、完善“线上断网、线下断链”的工作机制,线上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线下进行处置,线下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进行线上倒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靶向治理,并将专项整治同2022网剑行动、“铁拳”行动结合起来,对屡教不改、故意违法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拳出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提升社会共治水平。要加强政企之间的沟通交流,鼓励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建立战略合作机制,推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系统数据与市场监管部门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探索“智慧监管”,实施联合惩戒,积极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合规经营;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实施“食安封签”等餐饮外卖密封措施,鼓励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共同提升消费者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知晓度与参与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措施,综合运用官方公众号、短视频、直播检查、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处置群众诉求,工作中应注重收集点题整治问卷调查对象样本清单,努力营造全民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与满意率。

(五)及时汇总上报信息。要建立线上线下“双台账”(即“工作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和工作情况表(参考范本见附件2,3,4),其中“双台账”应包含从2021年点题整治开始的所有数据,工作情况表只包含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的数据,于每月20日前,将“双台账”、工作情况表通过OA分别报送市局网监分局、餐饮科,并于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含案情简介、案件特点及亮点、处罚决定书)和阶段性总结(含取得成效、主要举措、难点问题、下一步计划)通过OA分别报送市局网监分局、餐饮科。

附件:

1.龙文区市场监管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

2.“点题整治脏乱差餐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线索及整改(办理)台账

3.“点题整治”工作情况表

4.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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