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在用电梯的安全监管,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和电梯使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运行管理,督促电梯各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区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和使用管理监督抽查工作。
一、工作依据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二、抽查对象
全区在用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不含载货电梯、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电梯)。
三、抽查数量
以住宅小区、公众聚集场电梯为重点,结合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维护保养情况、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电梯使用年限、投诉举报和日常安全监管等,确定抽查数量。
四、任务安排
抽查工作采取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进行,由检验检测单位安排抽查人员具体实施。
五、抽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结合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和使用管理工作要求,与检验检测单位制定抽查项目表(签定协议时另行制定)。
漳州市龙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