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文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24 17:25 来源: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龙文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龙文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推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管理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对照上级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跟进、对照上级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1.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规范建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区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本单位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 

3.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依托区档案馆、图书馆及区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应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公文管理要求,规范政府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3.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以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4.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要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 要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5.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2.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深化网上办事大厅、掌上便民服务平台等运用,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7月至8月)

制定出台《漳州市龙文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机制和推进举措,区直有关单位同步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与区政府办保持有机衔接。

(二)实施阶段(2020年8月至10月)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并适时公开推进情况和成果。根据已形成的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定具体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汇总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编制具体公开事项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全面完成24个试点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征集公众意见和建议,以此评估标准化工作是否获得满意效果。与此同时,推进各镇、街道、蓝田开发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确保于年底前完成。

(四)持续推进阶段(2021年至2023年)

2021年,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基本建立。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到2023年,建成全区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依规。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加强队伍建设。区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组建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提供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有序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加强监督评估。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区政府办公室适时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跟踪落实。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龙文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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