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各基层水管站: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持续改善河湖面貌,根据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的通知》(漳水函〔2020〕2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自查自纠
2018年7月以来,在各地共同努力下,我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圆满完成既定任务,集中清理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我区河流水系密布,侵占河湖等问题由来已久、积弊深重,“清四乱”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各地要在前阶段专项行动基础上,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确保河湖“清四乱”工作向纵深推进。对龙文辖区内的河流、湖泊、水库“四乱”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再摸排、再整治,并对2018年以来的涉河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回头看。
二、细化阶段安排
(一)摸排阶段(4月1日~5月31日)。以镇、街道为单元开展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清理整治。各镇、街道和各基层水管站在4月18日前将排查情况报送区水利局。在此期间,省厅、市局将委托第三方不定期暗访排查。
(二)整治阶段(6月1日~2020年8月31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清理整治目标、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整治到位。8月底前要完成集中清理整治。请各责任单位从5月份起,每月23日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个问题要有整治前后对比图片和情况说明,并填报附件1、2、3;8月23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报区水利局。对于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作出具体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三)核查阶段(9月1日-12月19日)。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査,重点核査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对整治不力的,将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督促加快整改进度,责令限期完成。请各地于12月13日前将“清四乱”整治情况总结报区水利局。
三、不断规范管理
区、镇(街道)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长办要加大力度清理整治“四乱”问题,坚决遏制增量、消除存量,对新发现问题要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对2019年1月1日以后出现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要按“顶风违建”予以处置。要加强督导推进、抽查复核,省河长办、水利厅将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暗访督查,依托96133平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监督,并抽查复核30%以上台账内问题,做到区级全覆盖。市水利局、市河长办也将加大暗访督导、抽查复核力度,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问题总数的50%,对发现的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等问题,要紧盯及时整改到位。各地要加强信息沟通,确定专人及时报送工作进展。
联系人:陈剑文;电话:15260007086;邮箱:longwenfxb@163.com
附件: 1.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统计表
2.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
3.涉河审批项目建设“四乱”问题清单
4.“清四乱”工作责任领导及联系人
漳州市龙文区水利局 漳州市龙文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抄送:市水利局。 |
漳州市龙文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0年4 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