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民政局关于是否实现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补差标准一致
2019-09-30~2020-01-01 状态:征集结束
目前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630元,人均补助标准为4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7560元,人均补助标准为380元/人.月。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在全市率先实现一体化,且保障标准全市最高。目前我区农村消费水平仍在不断提高,为缩小城乡差距,进一步提升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可提高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实现与城市低保补差标准一致。您对是否实现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补差标准一致有哪些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