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6日,区政府办印发了《2019年龙文区乡镇船舶和大中型“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方案》,为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乡镇船舶违法违规和和大中型“三无”船舶行为,拆解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船舶,做到乡镇船舶只减不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综合监管形成合力,日常管理规范有效。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对龙文区各镇、街道、管委会的内河乡镇船舶有效规范化管理。
(二)整治内容:
1.大中型“三无”船舶(包括可能组织或参与非法采捕红珊瑚的船舶)。
2.从事非法违法捕捞作业(包括“电、毒、炸”鱼)的乡镇船舶。
3.擅自改变已登记的船舶用途,从事休闲垂钓、旅游观光、载客、载货等活动的乡镇船舶。
4.至今未登记、无船名、无船牌的乡镇船舶。
5.镇(街道)、管委会及村(居)乡镇船舶日常管理不落实不规范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全区乡镇船舶和大中型“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有关镇(街道)、管委会按照行政区划分水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整治时间从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日结束,按照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5日)。对所有村(居)、锚地等停泊点进行全面排查、核实造册;建立管理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6月30日)。
1.完善乡镇船舶管理台帐和档案;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
2.责令未登记、无船名、无船牌的“三无”小型乡镇船舶船主限期自行拆解或由镇(街道)、管委会组织统一拆解。
3.区政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做好专项整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6日前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漳州市龙文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07日
附件: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龙文区乡镇船舶和大中型“三无”船舶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