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6日作出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19-05-06 16:22 来源:漳州市龙文区生态环境局
  漳州市龙文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6日作出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查,2019年5月6日我局对以下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6-2109195 传真:0596-2109195

通讯地址:龙文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63005)

作出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文件审批决定的名单一览表

序号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排污 许可证号 发证 时间 备注
1 漳州市龙文区赐安加油站 朝阳镇桥头村桥头50号 350603-2019-000015 2019.5.6 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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