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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商务政策解读 
访谈时间:2018-10-24 16:00 访谈嘉宾:杨东黎 访谈背景:为加快推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进度,促进总部经济核心区的快速建成,我区于2018年出台《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扶持方案》主要是从商贸流通集聚区、企业营业额达标奖励、入驻企业的物业费补助、鼓励招商大型总部企业这四个方面来扶持特色小镇的发展。《扶持方案》的出台,将会吸引一批商贸服务、文化旅游、设计规划等服务业企业的入驻,有利于加快繁荣发展闽南水乡历史文化区,实现政府、企业、社会互利多赢,提升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近日,我们请到访谈室的嘉宾是龙文区商务局局长杨东黎,杨局长将为广大网友详细解读《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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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18-10-24 16: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龙文区政府网政务访谈。我是主持人郭晓洁。今天请到访谈室的嘉宾是龙文区商务局局长杨东黎,杨局长将围绕“我区出台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这一话题与大家进行交流。您好,杨局长!
  • 杨局长 2018-10-24 16:02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感谢龙文政府网给我提供这么个机会与网友进行交流,也希望广大网友通过这次交流能更好更深入地了解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
  • 主持人 2018-10-24 16:04
    今年6月份,龙文区正式出台《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受到许多群众的关注,今天想请您向大家解读一下《扶持方案》,回答网友关切的问题。首先请问,《扶持方案》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 杨局长 2018-10-24 16:06
    由漳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投建的龙文九十九湾闽南水乡示范段近7.3万平方米的商业和总部办公用房已全部建成,拟于今年年底投入使用。为加快推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投入使用,促进总部经济核心区的快速建成,加快繁荣发展闽南水乡历史文化区,实现政府、企业、社会互利多赢。由区商务局牵头起草,和漳州城投集团多次交流探讨,征求区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形成《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扶持方案》是以区商务局牵头起草的《电子商务》、《总部楼宇经济》和《商贸流通业》等3份优惠政策作依据参考,针对特色小镇项目特点,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力求政策能够接地气,有实效。
  • 主持人 2018-10-24 16:08
    您认为《扶持方案》对加快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的繁荣发展有什么意义?
  • 杨局长 2018-10-24 16:10
    特色小镇这块区域目前商业氛围还是比较低的,周边尚无商业配套,且小区配套建设和大型项目开发刚刚起步,招商难度大。而《扶持方案》的出台,其意义是聚集和发展,一是聚集,将吸引一批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动漫创意、设计规划等服务业企业的入驻,形成聚集效应;二是发展,“真金白银”地扶持企业发展,有利于特色小镇总部经济聚集区的加快形成,特别是动漫创意、文旅创新等项目的入驻,将提升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水平。
  • 主持人 2018-10-24 16:12
    《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主要是从哪些方面进行扶持呢?请您详细地为大家解读一下。
  • 杨局长 2018-10-24 16:15
    《扶持方案》主要是从商贸流通集聚区、企业营业额达标奖励、入驻企业的物业费补助、鼓励招商大型总部企业这四个方面来扶持特色小镇的发展。
    一是鼓励和引导特色商业街、商贸功能区等商贸流通集聚区完善服务配套功能。
    第一,由于九十九湾示范段沿街商业面积有2.1万平方米,为此,“特色小镇”通过招商将打造一条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色商业街,给予招商单位漳州城投集团60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二,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在“特色小镇”注册登记并进行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补助。
    二是企业营业额达标奖励方面。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限上统计。
    先简单说明下企业纳入限上统计的条件:批发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200万。
    对当年经国家统计局确认为新增的商贸限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
    在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当年,对年销售额(经营额)达到临界值的商贸企业奖励10万元(其中,批发企业年销售额3亿元、零售企业年销售额1亿元、住宿企业年营业额3000万元、餐饮企业年营业额3000万元)。
    对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年销售额(营业额)首次达到临界值的商贸企业奖励20万元(其中,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零售企业年销售额3亿元、住宿企业年营业额5000万元、餐饮企业年营业额5000万元)。
    以上三种扶持奖励政策按从高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三是入驻企业的物业费补助方面。
    对入驻“特色小镇”的企业,其经营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单家)以上,从营业执照注册或变更的次月起,按租用(含自用)面积给予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补助时间为三年。
    对进驻企业单家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并经营一年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
    四是鼓励招商大型总部企业入驻方面。
    重点引进建筑规划、设计、中介咨询、文化旅游等特色总部企业,形成总部经济聚集区。

    奖励标准为:按引进总部企业年纳税1000万元或以上对当地财政贡献多少为计算基数,贡献越高,奖励总量越多,如第一年纳税1000万元奖励250万元,纳税1500万元奖励375万元,第二年纳税2500万元奖励500万元,第三年纳税4000万元奖励600万元,依此类推。该奖励资金直接奖励给招商单位城投集团,奖励资金不超过入驻企业当年度的区级既得财力。
  • 主持人 2018-10-24 16:20
    嗯,杨局长,您刚才为我们详细讲解了《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那么,请问企业要如何申报该项扶持政策?
  • 杨局长 2018-10-24 16:22
    一般优惠政策的兑现都是当年兑现上一个年度的。届时,区商务局将印发扶持申报细则文件,对上一年度满足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申报细则文件,向区商务局咨询申报。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同时符合我区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将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主持人 2018-10-24 16:24
    《扶持方案》已经正式实施,目前收到的企业反响如何?
  • 杨局长 2018-10-24 16:28
    目前已有部分企业到区商务局了解咨询这份《扶持方案》。企业反响热烈,认为该政策极具含金量,对想要入驻特色小镇项目的企业支持力度大,可行性高,让企业享受实惠,增强企业入驻的信心。
  • 主持人 2018-10-24 16:30
    今天,感谢您详细地为我们解读了《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我们也希望政策发挥其导向作用,吸引更多商贸服务、总部企业入驻特色小镇投资发展,加快繁荣发展闽南水乡历史文化区,推动我区总部经济核心区的快速建成。感谢您今天参与政务访谈。
  • 杨局长 2018-10-24 16:33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