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龙文区“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情况
2017年龙文区“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11.39万元,比上年减少216.33元,主要是根据中央和省委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从2017年1月1日起,法院、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区级“三公”经费总量中相应减少及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封存导致公车运行经费大幅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2.1万元。全区参加省、市及区级组织出国团组5个,因公出国(境)累计7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17.17万元,主要是2016年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赴台学术交流活动、友城人才经贸项目交流合作及洽谈合作项目人次多,2017年加强因公出国批次人数的控制。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9.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0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54.79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数减少,留存的公务用车依然严格控制运行经费支出,加强公务用车审批,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有效控制运行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69.5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65批次,621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压减44.37万元,主要是印发《漳州市龙文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接待费报销审批程序,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附件: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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