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三)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政策措施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
(五)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管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及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负责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等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物制度;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健全中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拟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全面发展。
(八)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九)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计划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并推动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拟订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推动各地建立流动人口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三)负责区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区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行政 | 12 | 8 |
| 龙文区计划生育协会 | 行政 | 5 | 4 |
| 龙文区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 | 参公 | 3 | 3 |
| 龙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 参公 | 3 | 3 |
| 龙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 参公 | 20 | 15 |
| 龙文区卫生应急办公室 | 事业 | 4 | 2 |
| 龙文区妇幼保健院 | 事业 | 40 | 27 |
| 龙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事业 | 22 | 18 |
| 郭坑中心卫生院 | 事业 | 30 | 27 |
| 蓝田经济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事业 | 28 | 22 |
| 步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事业 | 24 | 21 |
| 朝阳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事业 | 28 | 2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将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围绕各级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谋划卫生补短板项目。跟踪推动龙文中医医院开工建设。科学谋划步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碧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蓝田(湘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郭坑中心卫生院以及龙文区妇幼保健院等5个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医改工作力度。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动家庭医生走入寻常百姓家。完善示范公办村卫生所(社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实施归口管理,构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三)是提升中医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郭坑中心卫生院中医馆投入使用,正常运作、发挥功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各类中医机构。
(四)是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预防接种工作,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完善传染病监测、治疗、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卫计综合监督执法,确保区属医疗机构监督覆盖率l00%,违法事实处理率l00%。
(五)是加强卫计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计人才招聘力度,加强就业后人才培养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建立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招得到人、留得住人。
(六)是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着力做好计生奖励扶助、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工作,巩固提升“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水平,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依法做好性别比治理工作,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漳州市龙文区卫计系统收入预算为6835.67万元,比上年减少443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漳州市医院龙文医院的基建投入3000万元及三年行动设备投入减少4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33.42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1202.2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835.67万元,比上年减少4432.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309.59万元,项目支出4844.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633.42万元,比上年减少4650.3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4763.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00101行政运行175.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
(二)2100201综合医院461.37万元。主要用于漳州市医院龙文分院贷款贴息支出。
(三)2100301城市社区卫生机构542.9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社区服务中心支出。
(四)2100302乡镇卫生院259.07万元。主要用于龙文区郭坑中心卫生院支出。
(五)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147.7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医疗设备购置、公办村卫生所及社区服务站运行经费、应急专项工作经费等支出。
(六)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98.26万元。主要用于龙文区疾病控制中心支出。
(七)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200.33万元。主要用于龙文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支出。
(八)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487.67万元。主要用于龙文区妇幼保健院支出。
(九)2100405应急救治机构19.04万元。主要用于龙文区卫生应急办公室支出。
(十)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85万元。主要用于龙文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一)21004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93.2万元。主要用于龙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
(十二)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十三)2100601中医(民族医)专项2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发展专项支出。
(十四)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159.38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协会支出。
(十五)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1259.91万元。主要用于政策奖励、计划生育服务、农村税改转移支付工资、宣传教育及信息网络建设、农村部分对象办理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等支出。
(十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八)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09.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十九)2101302疾病应急救助10万元。主要用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出。
(二十)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创卫创城专项经费、卫生专项预留支出。
(二十十一)2210201住房公积金146.27万元。主要用于卫计系统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系统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8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09.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团组目的费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8.4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5.7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5.7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5.94%,主要原因是:相关单位根据要求无保留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漳州市龙文区卫计系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59万元,比2017年增加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综合定额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漳州市龙文区卫计系统1265.9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漳州市龙文区卫计系统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设置绩效目标27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642.2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