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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龙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日期:2022年6月12日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龙文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龙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公开方式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龙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lwq.gov.cn/;

2.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栏,以张贴、板报等形式;

3.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4.本机关同时在漳州市龙文区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漳州市龙文区档案馆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经三机关大院文化中心5楼,联系电话:0596-2106080)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漳州市龙文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1号楼;邮政编码:363000;联系电话:2107236;传真号码:2107236;电子邮箱:fjzzlwcgzf@163.com。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可以获取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除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填写《龙文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龙文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受理地点领取,复制有效。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龙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龙文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本局受理机构代为填写《龙文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的答复

本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答复时限

本局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